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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簡單的標題,就是短段子,最近沒什麼組織能力。)

 

  去年去了趟菁桐,在那裏買了明信片,打算要寄給在加拿大的朋友,和他要了地址之後就很開心地寫去了,結果殊不知過了一個月他都沒有收到,正在難過可能被寄丟了吧的時候,不死心就又寫了一張,還記得是去年12月中左右的時候再寄的,這次還狠心花錢寄了掛號。
  寄出去之後就覺得心事了結,奇怪的是竟然很多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曾經的朋友也慢慢沒有了感覺。就在上禮拜,寢室門口突然被貼了一張字條,寫著我的英文名字,告訴我有信件未領取。走到櫃檯看了信件領取單,寫著Chiling Lu的那格竟然是2/10收到的,我領了件,在密密麻麻、貼滿了郵政跟印章的信封上,看見了自己的筆跡。
  才想起來曾經寄了封信到加拿大,最後好像是無法投遞或是查無此人之類的,又坐了長長的飛機回來。認為像丟到大海裡頭的東西,竟然沿著地址這樣回來了。有掛號的信件花了2個月,如果有一天看到第一封寄出去的那封信,我也不意外了。

  信都會這樣了,何況是人。


  本來想好好寫寫愛洛生活節的,不過太多事情塞在腦子裏面,也總覺得自己太愛流水帳,所以果斷放棄,在這裡簡單寫寫,讓我自己可以不要忘記就好。
  師大原來有龍舟隊!!謝謝傑利教練!你不講我還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師大人)
  安妮唱了永無島,吉他手失敗N次的下課鐘聲,雖然很冷,但是安妮的聲音那麼溫柔,那麼清楚的傳進耳朵裡,發著抖的時候,看見安妮微笑的樣子,好可愛。安妮朵拉的粉絲很多,轉身一看發現小平台已經被擠滿了,覺得很開心,同時再一次意識到自己在第一排很爽。
  三點左右就在風裡等著瑪莉,秋葵大大陪著我聊了很久,途中大笑太多次以至於我覺得瑪莉整團都知道我在外面的椅子上等了(沒形象的蕭婆)。從Josh染回黑髮之後就沒有再看過他,當他從我面前走過去的時候才會感覺到自己快要窒息跟暈眩。仔仔後來也來了,變成我們兩個在外面的椅子上大笑、以至於瑪莉整團應該都知道那個蕭婆和他的朋友正在等他們了。

  先排個歌單吧:Hellow、禮拜天情人、Yes, you are、Lucid Dream、任何時候(大忘詞+砍歌版)、Yes, I do、多雨的城市

  跟Josh太近了,近到只敢看著他彈琴的手,距離音箱有點近,有時候覺得他的聲音忽近忽遠,有時候又突然覺得,還是一樣的啊,這麼溫柔得要人死掉的聲音。在任何時候的時候,Josh只唱了第一句,然後哼了幾個音之後,邊笑邊喊說等一下等一下,本來表演途中不會說話的Josh終於靠近麥克風自白:「對不起,因為我那個……從跨年完之後就沒有…那個…(不好意思笑)」
  Fish:「三個月欸?!現在是三月沒錯吧?」
  Josh:「(尷尬笑)」(天啊可愛死了,天啊我跟仔仔其實在台下笑到要死了,還直接指旁邊說有賣專輯,可以去拆專輯拿歌詞本看)
  也因此這樣才賺到了我愛歌Yes I do。

  真的沒想到會用多雨的城市當ending呢,以前都很習慣是Cheer。
  不過,在Josh唱到某一句的時候,我看見舞台燈下,照亮了突然之間變大的雨水,一絲一絲的,我才發現大概斷續有淋了超過兩個小時的細雨,冷得我直發抖,連外套都濕濕皺皺的,在多雨的城市時忽然變大,好像在說,是的,雨水困住的,就是我們自己。

  跟仔仔進攻後台,當仔仔前去要簽名首張單曲的時候,我站到了旁邊。對我來說,我還沒有勇氣去靠近真理。(我畏懼自己其實是伊卡路思,喜歡太陽而盲目靠近,卻自不量力地燒斷了自己的翅膀,靠近真理的時候也是一樣。)
  然而Josh卻做出了讓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一個小動作,在人擋住了我和他們之間的視線,Josh卻是從旁邊探出了頭,看了我一眼,然後再把身體縮回去。
  其實也就是那個動作、那麼一眼,可能持續不到一秒鐘。他卻讓我覺得,他是知道我的存在的,他知道我在那裡,探出頭來看一下,用一個下意識的動作告訴我:他是知道我在那裏的。
  我的真理。

 

  我失去了調整重心的感覺,在我發現自己無法撐起身體的時候才知道。
  上次在體育課感覺到自己的能力不足是大一下溜直排輪,後腦杓跟地板親密接觸,躺在地板上看著天花板的時候。我覺得那個時候自己丟臉斃了,不想被任何人看見,但是來不及因為我痛到無法動(感謝上帝我現在還是冰雪聰明)(有嗎),老師來了,告訴我坐著休息,然後去走一走,看身體有哪裡不舒服。
  上次是這樣,這次我站在那裡,對著老師搖搖頭說,要我這樣直接倒立,我沒有辦法。
  體操房的氣味依舊是帶著一點點汗水的酸跟霉味,雙手用力一撐,我砰地躺在地上,連側翻都搞不定,我沒有練體操的料。當我坐在那裡,有個男生走過去,他的掌心揮到我的頭髮,我跟他久違地對上眼,就那麼一眼,他當我是一個從未見過面的同堂課同學走過去了。
  他不記得,大概是正常的。

  他是我小學同學,其實。應該是三四年級的同學吧,他有很好記的名字,跟國際大導演同名同姓,但卻長的很像跟大導演名字很像、曾經被拿來當電話笑話梗的那個創作男歌手,很酷對吧,我也這樣覺得。從小學的時候我就記得他是一個很出色的小孩,數理方面特別強,說上來應該算是風雲人物吧,而我什麼也不是,說起來也只是成績中上而已。
  大概是大二的時候在同鄉校友會聽見了他的名字,看過去竟然跟小學的時候一模一樣,所謂臉老著等。我媽問我有去相認嗎,我說沒有,他肯定不記得我。
  我知道他不記得我,就算我現在比那個時候高了些、纖瘦了一些,他也依然認不出來。
  有些事情不會變,就像他還是風雲人物、還是很討師長喜歡,而我還是沉默寡言。

  我帶著被折來折去的疼痛身體,聽見老師喊他的名字,他走過去,我也當他是一個同課堂、並沒有見過其他面的同學離去,因為有些事情,時間過得再久都不會改變。
  生活就這樣,沒什麼,但還是要寫下來,因為總有一天我會全部忘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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